福建理工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专家视点:2022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热点研究
发布时间 :2023-06-07      浏览:121

余蓉蓉、张宁娟:2022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热点研究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解决教育领域的“五唯”问题后,教育评价研究备受重视,得到较快发展,并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发布之后进一步丰富。本研究对2022年发表在中文权威期刊的200余篇文章进行系统梳理,将主要观点进行归纳总结,为今后研究提供相应参考。



总结十八大以来教育评价改革的成效与问题



(一)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成效


2022年是进入新时代的第十个年头。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评价改革进展成效并提炼总结经验,成为2022年一个鲜明的研究特点。


1.教育评价的功能定位不断明确。首先,教育评价改革具有治理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发展了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实质上,教育评价改革构成了新时代中国教育治理能力与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要素,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成为“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的动力所在。其次,教育评价改革具有牵引功能。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教育评价改革的牵引功能,科学定位了教育评价改革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牛鼻子”地位。只有建构起现代化的教育评价制度,发挥其对教育的引导功能,才能够加快教育现代化与教育强国建设进程,进而促进其他社会要素发展。


2.教育评价范围不断扩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跳出教育看教育,将评价范围从学校内部扩展到学校外部,既包括常规的对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也包括对党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以及对社会用人的评价,并突出强调了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全局性意义,以及用人评价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3.教育评价要素不断健全。首先,评价标准不断完善。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为地方开展教育评价提供了重要指引。其次,评价方法不断改进。随着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智能技术与教育评价的深度融合,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也越来越便捷,表现性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等非传统评价方法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实践中。第三,评价结果应用得到加强。学生评价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其结果能够用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改进;学校评价强调发展性和过程性,其评价结果不仅用于考核问责,还能为学校改进办学和教师改进教学提供依据;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也通过提供监测结果,客观说明地方教育的优势和不足,服务地方科学决策。


4.对“五唯”顽瘴痼疾的认识更加深入。“五唯”不仅是指狭义上的考试分数、学历文凭、论文数量与影响因子等具体评价标准,还泛指以考试、分值为代表的数量化、效率化、理性化和秩序化的现代教育评价理念和评价模式。这种追求客观化、显性化、易比较和可操作的数据理性倾向,导致作为教育评价实践主体的人部分或完全将教育评价权利让渡给数据或技术,使教育评价沦为一种数据化或技术化实践,甚至是产生对数字的依附现象。


(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挑战


虽然教育评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1.破旧立新难度大。虽然人们已经意识到“五唯”评价的种种缺陷,但是新的评价理念、评价制度和评价模式一时又难以构建起来。一方面是因为新的评价理念与模式实践不多,没有成熟的标准、经验与样式可参考;另一方面,人们还担心《总体方案》所倡导的综合评价、过程评价等方法可能会因为客观性不足、主观性过强引发新的问题和矛盾。


2.评价成本大幅增加。与以量化为核心的“五唯”评价相比,教育评价改革更注重质性评价,不论是综合评价、过程性评价、增值评价还是同行评议、分类评价以及看能力与实绩用人,其评价成本(包括人力、时间、管理成本等)都会大幅增加,制约其实用性,也难以持久开展。


3.部分改革的共识不足。以高考为核心的传统教育评价体系公平公正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很难也不愿意大幅改革高考以免引起教育不公平。而对于教育督导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这类核心的基础教育评价制度,学生和家长并不像关心中高考那样关心其结果。社会层面的关注度和认同度缺乏,限制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创新发展。


4.外部评价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教育评价由政府部门主导,社会评价机构由于不发达、规模层次低、社会认可度低,无法承担起教育评价在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方面的要求。虽然有些评价工作以项目形式委托给专业评价机构,但是“评什么”“如何评”“评价结果如何使用”这些关键问题实际上仍然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决策。


5.评价结果应用不足。各类教育评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结果应用不足问题。比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结果使用模式比较单一,基本只服务于本地区的监测工作,并没有兼顾向下级市、区县、学校与学生提供服务。高等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存在呈现形式上重量化轻质性、反馈方式上重告知轻协商、对结果的态度重接受轻质疑、对结果的解读重实体轻关系、对结果的应用重功利轻价值等问题。造成评价结果应用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专业人员不够,无法科学分析和解读教育评价结果;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不足;将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奖优惩劣相捆绑的功利化倾向等。


6.评价专业力量不足。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工具开发、评价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结果解读和反馈等工作都需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和保障。然而,目前我国教育评价专业人才匮乏、专业性不高、评价理念和技术相对落后,特别是我国中小学、地方教育管理机构等严重缺乏专业测量人才。评价专业力量的不足影响教育评价改革举措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探索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的学校评价体系



(一)通过评价标准引导基础教育学校立德树人


随着《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发布,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领域和具体要求逐步明确。


1.评价导向明确。首先,以学生发展为落脚点来思考和评价办学质量。幼儿园强调“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强调要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改变过去将学业质量、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模式。第二,从教育过程来思考学校办学重点。幼儿园重点强调活动组织和人员配备等“软”因素,不追求“高配”的空间设施和玩具材料;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通过设置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将工作重点从办学条件转向内涵发展上来,特别是在转变育人方式上下功夫。第三,从理念上引领办学方向。三份指南都将办学方向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置于指标之首,充分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性具体化。


2.发展性评价更受重视。一方面,发展性评价的功能进一步扩展。它不仅可以发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的督学功能,还可以发挥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落实政策之治理能力的督政问责功能。另一方面,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实施策略进一步清晰。坚持整体性和差异性相结合制定评价标准,以促进学校个性和特色发展;坚持问责与激励两种功能,以激发学校办学内生动力;以平等合作关系推进评价过程,改变学校对督导评价的态度;利用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对学校教育教学状况进行科学诊断和改进决策。


(二)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强化立德树人成效,探索构建中国特色评价标准,并不断完善分类评价体系。


1.立德树人逐步由“软目标”变成“硬指标”。立德树人指标逐步在各项评价体系中确立,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强调了高校立德树人落实情况,新一轮审核评估增设立德树人评价指标,关注思政课教师人数、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生均网络思政投入经费等硬指标,立德树人的导向性和重要性逐步凸显。但是仍存在重要性不够突出、评价标准不够明晰、评价指标难以全面反映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实际、评价结果区分度不高等问题。因此,还需要加大人才培养过程和成效相关指标的权重设计,加强过程性评价,避免将立德树人成效评价指标简单化等。


2.探索建立中国特色评价标准。首先,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构建高等教育评价的中国标准,而不能简单照搬、套用西方高等教育评价标准与模式。其次,我国高校除具有大学的一般职能外,还发挥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我国根本政体国体的重要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必须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然而,我国尚未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系统化的高等教育评价标准。因此,亟需加强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与评价方案标准、评价规程标准、评价人员标准等评价标准的系统化建设。


3.逐步完善分类评价体系。经过探索和实践,分类评价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本科教学评估分为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两种评估已经体现了分类原则,而在审核评估内部,又制定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各高校可综合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进行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用量身定制的尺子量自己”的原则。但是,目前分类评价发展还存在分类不够细致、针对性不强,分类有偏差、方向不正确等问题。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类建设评价,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


(三)探索构建具有类型特色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定位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努力改变其参考普通教育评价体系的局面,构建具有类型特征的评价体系。


1.建立具有类型特征的评价导向。首先,体现德技并修人才培养方向。立德树人是各级学校的共同任务和根本要求,德技并修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和具体要求。因此,应将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理念贯穿到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各项任务中去。第二,适应分类评价要求。我国职业教育基本形成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的局面,同时,职业培训也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建立适应各类职业教育发展的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


2.厘清职业教育评价要素特征。在评价主体上,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因此,行业企业应该成为重要的评价主体。在评价目的上,产业与教育的需求整合是职业教育重要的社会价值与功能定位,因此评价不仅要以学生的成长为目的,还要将经济发展需求作为重要参考。在评价内容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服务社会发展等影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效的方法和途径应成为重要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由于评价对象的复杂性以及职业技能的迭代更新,需要构建一个多元的评价体系,对标职业技能、行业企业标准等,综合应用不同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探索构建潜心育人的教师评价体系



(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


学者们一致认为应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并建议在两个层面具体落实。一是底线评价,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对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情况实施一票否决;二是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常态化教育等方式,将师德师风与教师成长发展进行深度结合。


(二)强化教育教学评价的核心地位


目前教师评价中存在重科研、学历、职称及教学工作量,轻教学品质的现象,而且评价偏重于教育教学中可以被量化的方面,不利于调动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突出教育教学评价的核心地位,有研究构建了由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水平和成果、学科专业建设四个一级指标构成的高校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教育教学权重最高,占比38.93%,激励教师更加关注教育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三)发展性评价有助于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一项实证研究发现,发展性评价显著提升教师对评价的重视,正向影响教师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潜心育人的专业表现,而问责式评价则不能。另一项实证研究发现,当教师评价不只是结果性绩效考核,而是促进教师学习的建设性反馈时,能够改变乡村教师的教学理念、提升他们的教学表现和韧性。这两项研究提醒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评价应侧重于指向促进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为教师创造乐教善教、潜心育人的学校环境。


(四)提升教师评价素养迫在眉睫


研究发现,我国教师的评价素养不容乐观。一项调查发现,55.37%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国绝大多数教师缺乏评价素养”,并在实践中衍生出许多问题,缺少明确的评价目标,评价用语宽泛,评价流于表面,缺乏对深层次问题的挖掘等。另一项研究发现,教师的评价素养水平偏低,评价理念落后,仍以考试思维统领评价活动;评价技能不娴熟,自我发展意识和行动力不强;评价伦理基本失范,鲜少反思改善等。这些研究结果提醒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应优先提升教师评价素养。



探索构建全面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



(一)高考改革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1.招生录取机制在破除“唯分数”上取得新进展。新高考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拓宽了考试选拔途径,增强评价过程的综合性,在破解“唯分数”上取得了新进展。有研究发现,与通过统一招生进入高校的学生相比,通过综合评价招收的学生的专业认同、学习适应性和综合素质较高。这说明多元录取机制更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


2.高考逐步实现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高考改革打破传统文理分科,实施“3+3”或“3+1+2”科目设置,使得学生的兴趣爱好有所体现,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同时,高考系统性地加强考试内容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作用,逐步由注重智育评价的人才选拔向落实立德树人的育人载体转变,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3.高考改革撬动了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变革。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等教学新常态应运而生,改变了原来行政班“齐步走”的教学模式;普通高中学校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积极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在选课选考、报考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


4.相关利益群体对高考改革的认可度高。一项对1000余名高校教育管理者和师生的问卷调查、座谈调研发现,91.5%的受访者对新高考改革持认可和支持态度,其中超过60%的人认为改革有助于高校选拔和培养专业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另一项研究发现,68.7%的学生对新高考改革带来的变化满意,78.16%的高中教师对新高考改革的各项措施认可度较高。


5.高考改革带来的实践难题受到重视。选科给高中学校的教室、师资、教学设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地区因为基础条件薄弱,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等面临很大挑战。新高考赋予高校自主招生权和学生自由选择权,但有些学生在选考时相对比较盲目,选择更易获得高分的科目,出现物理、化学遇冷等现象。这反映出与选择性政策设计相配套的教学资源、高中生生涯规划指导等仍不够完善的问题。此外,基于课程标准的课程改革、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与考试内容改革未能同步推进,教学和考试的良性互动仍未形成,导致“考什么、教什么”的“应试教育”倾向仍然存在。


(二)中考改革取向更加明确


随着高考改革的稳步推进,中考改革也逐步进入制度变革关键期,学者们围绕中考改革目标、举措和成效等开展了相关研究。


1.弱化中考的选拔性功能。中考具有衡量义务教育完成质量和为上一级学校选拔人才的双重功能。根据国际基础教育弱化分流和我国高中教育普及化发展趋势,中考改革应该以提升质量、保障公平、弱化分流为目标。“双减”政策进一步明晰了中考在减负提质中的关键作用,中考改革应该积极回应聚焦学生全面发展、引导课堂教学变革、注重学生考试公平等目标诉求,坚持以素养发展的教育评价理念为向导,提高中考试题命制质量,完善考试科目纳入方式,健全中考命题管理制度。


2.“校额到校”实施效果明显。对北京市的调查发现,学校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对该政策比较满意,总体上认可其减负成效,但也存在新的教育公平和资源供给等问题。上海公众也普遍认为此政策有利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期待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但同时也担心该政策会带来新的教育焦虑。


3.体育中考分值增加颇受争议。近年来,体育中考改革进一步深化,比如,云南将中考体育分值从50分提高到100分,与语数外分值等同,引发了对体育中考的讨论。体育中考的核心功能是促进学生持续参与体育锻炼,而非区分选拔。虽然增加体育中考分值有利于突出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可能会加剧体育应试教育,出现“考什么”就“教(练)什么”现象,甚至增加学生的负担;还可能对教育公平以及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社会价值体系产生冲击。因此,体育中考改革需审慎推进,既要对改革举措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也要加强配套跟进,使改革与现实条件相契合。


(三)探索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针对综合素质评价落地难问题,学者们深入分析,寻找可行的突破路径。


1.根据“育人”和“选才”目的分别构建发展性和选拔性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评价结果作为升学的依据。虽然通过一个评价项目实现两重目的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在实践中难以落地。因此,研究建议将综合素质评价分解成发展性评价和选拔性评价两个子系统。前者由中小学日常组织开展,以培育学生良好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后者由高一级学校组织实施,以选拔出优秀生源为目的。拆分后,相关政策文本的制定和执行都将更清晰。


2.评价内容从“综合素质”转向“综合素养”。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条目分离、无法整体反映学生综合表现的问题,有研究提出评价内容应超越单一学科,关注更为综合的“综合素养”,即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跨学科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的有机结合。对于“综合素养”的评价,可以根据自主发展、社会参与和文化基础的理论模型来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学生成长跟踪平台,实时获取学生全过程活动信息,保障评价的科学实施。


3.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应用。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招生录取“挂钩难”问题,研究建议加强中学和高校之间的衔接沟通。一方面中学进一步改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质量,提升高校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认可度;另一方面,高校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用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推动“两依据一参考”的落实。



创新评价方法适应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一)增值评价广受关注


在“四种评价”中,增值评价受到了较多关注,学者们对其优势和挑战进行了深入分析。


1.增值评价的优势明显。与传统的评价方式相比,增值评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第一,关注纵向发展进步,有助于转换评价视角。增值评价的核心在于“增值”,关注学生在某一段时间内各个方面的进步,进步了多少,有助于激发学生发展潜能。第二,强调各教育主体“净效应”的区分,有助于变革评价方式。增值评价有助于客观评价教师、家庭、学校等教育主体对学生发展进步的贡献,从而准确评估学校、教师的教育效能。第三,紧扣“学生发展”的评价落脚点,有助于转换评价思路。增值评价以学生的发展进步作为学校、教师效能的评价落脚点,有助于引导学校把主要精力从办学条件转移到学生培养上来。


2.探索增值评价需要直面的问题。第一,明确开展增值评价的目的。在美国,教师增值评价多用于高利害的人事决策。而在我国,并不存在明确的教师问责制度,而且《总体方案》也明确要求不能用学生分数评价教师。因此,开展增值评价的目的不仅是考核教师的绩效,更是为教师提供教学能力增长的方向和指引。第二,增值评价对数据收集和分析要求较高。增值评价是数据驱动的评价技术,美国、英国等地都是以学生大规模标准化测试的数据为基础的。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大规模的标准化考试较少,对多数学校而言,科学、及时采集到可靠数据是应用增值评价的一个突出难题。第三,增值评价尚存在评价内容不全面的局限。虽然理论上一致认为增值评价的内容应该从学业成绩扩展到学生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很多学校依然局限于传统的学科成绩,考查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这就导致增值评价打着“增值”的口号,只追求知识“增量”,加重“唯分数”主义,走上了应试教育的老路。


(二)过程评价得到强化


过程评价理念成为国家教育评价政策的核心取向,得到理论与实践的广泛关注。


1.过程评价的意义探索。过程评价是推动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四个评价”的核心。强化过程评价就是要扭转教育评价中只重结果的倾向;从内涵上来讲,过程评价就是要对学生整个学习成长过程进行评价,将学生的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这与增值评价的内涵是一致的;健全综合评价也需要注重过程评价,要将成绩和分数以外的东西纳进来,比如综合素质评价,其本质也是一种过程评价。从世界范围内看,教育评价的价值取向也正在从终结性评价向过程性评价过渡,过去二者是截然分离的,现在二者已经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划分。


2.加强过程评价的实践策略。学者们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角度提出了加强过程评价的建议。在国家层面,加强政策引导、出台开展过程评价的指导性意见,引导树立过程与结果并重的教育评价观。在学校层面,重点考察学校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执行政策的过程,比如对高校师德师风的考察,不仅要看学校出台了多少文件,更要关注学校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的处理过程。在课程层面,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和情感体验,通过学习任务体验、学习活动体验、学习情境体验、学习结果体验等实现对课程的过程性评价。



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



(一)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评价快速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在教育评价领域的运用,教育评价得到快速发展。


1.评价内容更加丰富。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被引入教育评价,我国开发了艺术类与体育测试系统,并大规模应用到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实现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评价。此外,信息技术还使得复杂能力的测评成为可能,比如PISA开展的合作问题解决能力测评就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环境中开展的。


2.评价数据更加多样。信息技术大大拓宽了评价数据来源。首先,借助物联感知技术、可穿戴设备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网评网阅技术等可实现对数据的全过程采集,使数据收集由过去的“间断性记录”转变为“全过程记录”。第二,信息技术使得教育评价数据收集突破了小范围、小规模抽样的局限,全样本的海量数据收集成为可能。第三,借助信息技术不但能采集成绩、课堂出勤率等结构化数据,还能获得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声音、表情等非结构化数据,使评价数据更加立体。


3.组织管理更加优化。信息技术增强了大规模教育评价的管理与控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就是典型的例子,构建了涵盖工具研制、监测实施、数据分析、报告与评价等全链条、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与信息化流程,保障了国家监测的长期、稳定、规范运行。OECD组织的PISA测试、IEA开展的TIMSS研究等大型评价项目都是依托互联网实现大范围合作式评价开发、施测、过程与数据管理。


4.结果应用得到拓展。借助大数据、学习分析等技术,评价结果可通过可视化的形式呈现出来,如进行个体或群体数字画像,有助于结果使用者清晰直观、形象生动地理解评价结果,根据结果改进实践、改进评价或者进行实践反思。


5.评价范式加快转变。随着线上和线下教学与学习的混合式教育环境快速形成,教育测评范式从“以评促学”向“学评融合”演进。“学评融合”是未来个性化学习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面对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转型时,对学习进行实时反馈和调整,以保证学习效果。


(二)信息技术与教育评价深度融合的困难与挑战


虽然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评价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两者深度融合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作为两种不同研究范式,人工智能与教育测评融合困难。人工智能是数据驱动“自下而上”的典型计算机科学研究,在实现精准分类的同时存在难以解释的因果关系和理论机制的“黑箱”问题。与之相对,教育测评通常基于理论概念和框架收集证据,是“自上而下”的研究。在教育评价重要应用场景中,如何整体推进人工智能、信息技术与教育评价相融合的发展策略,成为影响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的关键。


2.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复杂数据利用程度低。信息技术在教育评价中的应用带来大量数据,但是大量数据资源与分析结果散落在各个平台,仍未能形成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数据推动教育改进的应用机会。此外,复杂的评价数据,比如教学过程中的数据,因处理难度大而未得到有效利用。


3.信息技术加大了数据的安全风险。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在线考试作弊事件频发,影响了评价的真实性。此外,信息化数据管理也存在一定的数据泄露和误用风险。错误地使用或泄露数据可能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对学生的身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综上所述,学界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研究已经相对丰富,为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师以及教育科研工作者深入理解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明确改革思路起到了支撑和引领作用。但为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有效落实,还需加强以下三方面研究。第一,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社会用人评价研究。这两类评价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新增内容,前期实践和研究基础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加强。第二,“四个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应用研究。“四个评价”在《总体方案》中具有战略性重要地位,目前关于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的研究相对较多,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的研究相对较少,而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探讨层面,实证研究和实践研究相对较少。因此,还需要加强对“四个评价”的方法和技术的探讨,厘清“四个评价”的功能和价值、应用场景、操作方法等,为基层提供科学、可行的评价模式和方案。第三,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研究。目前,我国的教育评价改革还处于碎片化的摸索实践状态,对如何破“五唯”立新标还处于构想阶段,没有形成体系性的逻辑框架。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加强基本理论研究,对教育评价的功能目标、实践定位等进行深入探索,为破旧立新提供可行的方案。



来源 | 《教育学术月刊》 2023年第5期

作者 | 余蓉蓉(中国教科院教育评价与督导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张宁娟(中国教科院教育评价与督导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